• 您好,申请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2017年经费兑现,企业有多个员工,那么提供的收据是每个人员单独提供一2018-01-04

    回答:
    您好,根据关于2017年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经费兑现收据开具工作的通知
    二、收据填写说明:
    8.同一家企业有多人获得资助,合开一张收据。
  • 您好,申请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2017年经费兑现,收据上的收款事由写什么?2018-01-04

    回答:
    您好,根据关于2017年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经费兑现收据开具工作的通知
    3.收款事由:
    苏州市拨款部分:2017年度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资助市级拨款(资助人姓名),如资助人较多,可写人数   
    园区配套部分:2017年度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资助园区配套(资助人姓名),如资助人较多,可写人数。
  • 您好,我公司员工今年想申请苏州工业园区高层次和紧缺人才薪酬补贴,请问有申报人数限制吗?
    2017-12-07

    回答:
    您好,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苏州工业园区高层次和紧缺人才薪酬补贴的通知
    四、其他要求
    (3)已经获得过薪酬补贴的人才可继续申请,但需重新申报评审,累计补贴原则上不超过3年;每个单位的申报人员数量原则不得超过10人。
  • 您好,请问我公司的法人是博士学历可以申请苏州工业园区高层次和紧缺人才薪酬补贴吗?2017-12-07

    回答:
    您好,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苏州工业园区高层次和紧缺人才薪酬补贴的通知
    四、其他要求
    (2)企业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不在申报对象范围内,园区国有企事业单位不纳入薪酬补贴范围;
  • 您好,请问苏州工业园区高层次和紧缺人才薪酬补贴补助金额是多少?2017-12-07

    回答:
    您好,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苏州工业园区高层次和紧缺人才薪酬补贴的通知
    二、发放标准
    (1)具有硕士学位的人才,每年给予3万元的薪酬补贴(含税);
    (2)具有博士学位的人才,每年给予4万元的薪酬补贴(含税);
    (3)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才,每年给予5万元的薪酬补贴(含税)。
  • 您好,请问申报苏州市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园需要提供几份纸质材料?2017-11-16

    回答:
    您好,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苏州市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园的通知
    五、注意事项
    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于2017年12月11日(周一)下班前交至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月亮湾路10号慧湖大厦A座10楼)1号窗口,同时发送申报材料电子档至jmx@sipac.gov.cn。
    留创园管理机构工作补贴和工作奖励的认定和发放将另行通知实施。  
  • 您好,请问申报苏州市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园需要提供哪些材料?2017-11-16

    回答:
    您好,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苏州市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园的通知
    (一)各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推荐函(由园区统一出具,单位不需要提供);
    (二)《苏州市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园申报表》; 
    (三)相关附件材料(申报表中涉及的场地、机构、人员、投融资情况等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法人证书);  
    2.园区在孵留学人员创业企业一览表;  
    3.园区毕业留学人员创业企业一览表;  
    4.体现园区建设成效的其他证明材料。 
  • 您好,请问申报苏州市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园对经营时间有要求吗?2017-11-16

    回答:
    您好,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苏州市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园的通知
    二、申报条件
    申报市级留创园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2.运营满2年,具有明确的产业定位,孵化场地建筑面积不少于2万平方米,其中为留学人员创新创业提供的专门的孵化场地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并配备集交通、通讯、办公、商务和生活一体化的服务设施;
  • 您好,请问申报第二批“江苏省外国专家工作室”命名工作需要递交几份纸质材料?
    2017-11-09

    回答:
    您好,根据关于开展第二批“江苏省外国专家工作室”申报命名工作的通知
    二、有关要求
    请于2017年11月6日前提交《第二批“江苏省外国专家工作室”申报汇总表》及《外国专家工作室基本信息表》。其中《汇总表》只需提供电子档,《信息表》及附件(信息表内所填写信息的证明材料)需要提供电子档及纸质材料一式两份。
    电子档材料请发送至:jmx@sipac.gov.cn,纸质材料请交至: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1号窗口(月亮湾路10号慧湖大厦A座10楼)。
  • 您好,请问第二批“江苏省外国专家工作室”申报命名工作的申报条件有哪些?2017-11-09

    回答:
    您好,根据关于开展第二批“江苏省外国专家工作室”申报命名工作的通知
    一、申报条件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在我省全面建立外国专家工作室制度的通知》,申报“江苏省外国专家工作室”的工作室,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用人单位重视程度高。用人单位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外国专家工作,关心外国专家工作生活,外国专家工作室建立规范,且在引才聚才上发挥显著作用,外国专家满意度高。(二)外国专家层次高。外国专家具有较高的能力水平、一定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为我省急需紧缺的“高精尖缺”人才。(三)外国专家贡献大。外国专家根据用人单位需要,在科研创新和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人才培养等方面,做出比较显著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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