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请问已经获得过国家立项资助的项目,还能申报第十五批“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吗?2018-06-07

    回答:
    您好,不可以,根据六大人才高峰申报选拔条件,同一项目已获得国家、省有关部门立项资助的,不再列入“六大人才高峰”资助范围。
  • 您好,第十五批“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选拔,项目负责人可同时申报高层次人才项目和创新人才团队吗?2018-06-07

    回答:
    您好,不可以,根据六大人才高峰申报选拔条件,每个项目负责人、团队带头人、参与项目成员不能兼报或多报高层次人才项目和创新人才团队项目,不能通过不同地区或行业主管部门同时申报。
  • 请问2016年第十届、2017年第十一届领军成长型项目,进行2018年领军人才成长型项目财务数据备案2018-04-27

    回答:
    您好,根据2018年领军人才成长型项目财务数据备案通知
    一、受理对象:
    4、2016年第十届、2017年第十一届领军成长型项目,满足以下条件即可:
     2017年销售达1000万的企业。
  • 请问2014年第八届领军成长型项目,进行2018年领军人才成长型项目财务数据备案需要满足什么条件?2018-04-27

    回答:
    您好,根据2018年领军人才成长型项目财务数据备案通知
    一、受理对象:
    2、对于2014年第八届领军成长型项目,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1)2015年销售达1000万且2016年、2017年销售每年在前一年基础上增长30%或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
       2)2016年销售首次达1000万且2017年销售增长30%或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
  • 请问2015年第九届领军成长型项目,进行2018年领军人才成长型项目财务数据备案需满足什么条件?2018-04-27

    回答:
    您好,根据2018年领军人才成长型项目财务数据备案通知
    一、受理对象:
    3、对于2015年第九届领军成长型项目,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1)2016年销售达1000万且2017年销售增长率超30%的企业或增长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
       2)2017年销售首次达到1000万的企业;
  • 您好,请问同一个申报人同一年度可以同时申报2018年江苏省“双创计划”中的双创人才和双创博士吗?2018-04-19

    回答:
    您好,不可以。根据《2018年省“双创人才”项目申报条件解读》已获双创人才资助的,不能再次申报双创人才其他类别,双创人才和双创博士同一年度内不能同时申报。双创人才有7类,同一年度只能申报其中一类。人才不能在两个市同时申报。
  • 您好,请问申请2018年园区领军人才中的创新类,对申报人学历有什么要求?2018-02-08

    回答:
    您好,根据关于组织申报苏州工业园区第十二届科技领军人才的通知
    (二)创新领军人才项目需满足:
    2、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担任中高级职务、在行业领域有突出业绩者,有5年以上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及相关机构从事研发或管理等岗位工作经历,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升级的产权明晰的核心技术成果,并取得较突出业绩;
  • 您好,请问申请2018年园区领军人才中的创业类,对申报人学历有要求吗?2018-02-08

    回答:
    您好,根据关于组织申报苏州工业园区第十二届科技领军人才的通知
    二、申报要求
    (一)创业领军人才(重大领军、领军、成长、孵化)项目需满足:
     5、申报人一般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
  • 您好,请问申请2018年园区领军人才的创新类,可以用申报人本人的个人账户登录系统填报吗?2018-02-01

    回答:
    您好,根据关于组织申报苏州工业园区第十二届科技领军人才的通知
    三、申报方式  
    2、申报网址:http://techpioneers.sipac.gov.cn/
      申报类型分为创业领军项目和创新人才项目两类。创业领军项目支持企业与团队两类用户申报,已在园区注册企业的,请用“企业用户”登录系统申报;未在园区注册企业的,请申请注册“个人用户”登录系统申报;创新人才项目仅支持企业类用户申报,请用人才所在单位的“企业用户“名登录。
  • 您好,请问申请2018年园区领军人才中的创新类,对依托企业有什么要求?2018-02-01

    回答:
    您好,根据关于组织申报苏州工业园区第十二届科技领军人才的通知
    3、申报人所在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由国内外院士、国家级专家、各级科技领军人才创办;
      (2)园区内科技类上市企业(含新三板);
      (3)国家或省认定的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与集成电路企业等;
      (4)拥有企业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究生工作站、技术中心、工程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省级以上企业创新平台;
      (5)优先支持本人有资金投入并占有股份的人才、企业高薪聘用的人才、科技类上市企业引进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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