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鼓励科教领军人才创新工程》--企业家兼职教授岗位需求征集

  一、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2、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
  3、在入驻园区的企业单位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具备较高的教学科研水平或丰富的技术工作经验。
  二、申请程序:
  1、科教创新区管委会每年向高校、科研院所征集兼职教授的需求情况;
  2、通过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公开征集兼职人选、项目;
  3、高校、科研院所接受报名并组织面试、评议,按顺序确定人选,将相关申报材料报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4、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统一汇总后报送科教创新区管委会进行复审。如出现申报总名额超出或不足的情况,可由科教创新区管委会会同高校、科研院所共同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即为复审结果。
  5、复审结果报园区组织人事局和园区人才开发领导小组审定。
  6、经审定的领军人才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即执行。
  7、获奖人员在受奖期间,每年度需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兑现当年度补贴。
  三、申请人需提供的材料,主要有以下项目:
  1、《金鸡湖双百人才计划申报书》、《申报人其他个人信息表》(见网上附表),一式三份。
  2、申请人相关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以及业绩、科研成果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3、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及高校、科研院所与其签订的兼职聘任协议复印件一份。
  4、申请人在苏州工业园区内企业担任高级职务的任职证明(如:董事会任命文件、劳动合同等)复印件一份。
  5、申请人纳税证明或公积金缴交记录复印件一份。
上述复印件需所在高校、科研院所核对原件后加盖公章。如需其他申报材料将另行通知。
  四、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申报,时间一般为三季度,具体时间届时另行通知。
  五、每个高校、科研院所每年申报名额原则上不超过2个。
  六、本操作办法仅适用于苏州独墅湖科教创新区内高校、科研院所引进的企业家兼职教授。
  七、本操作办法由园区组织人事局负责解释。
  八、咨询电话:科教创新区管委会62605823,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6706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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