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园区企业申报2015年度江苏省第九届专利奖的通知

园区各有关单位:
  近期,园区知识产权局将组织区内企事业单位申报2015年度第九届江苏省专利项目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江苏省专利项目奖设江苏省专利项目金奖、优秀奖。本届江苏省专利项目金奖不超过10项,优秀奖不超过50项。
  二、评选组织
  省知识产权局成立第九届江苏省专利项目奖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专利管理处,以下简称省评选办公室)负责本届专利项目奖评选的日常工作;各地区知识产权局成立市评选工作办公室,负责本地区除高校外其他单位的项目组织申报、受理和初评工作;省教育厅成立高校评选工作办公室,负责全省高等院校的项目组织申报、受理和初评工作.
  三、申报条件
  凡本省区域内的单位所拥有的专利,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以参加本届专利项目奖评选:
  (一)专利为申报单位自主研发获得;
  (二)专利为在2015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授权并有效的中国专利,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
  (三)专利无权属纠纷,无发明人、设计人资格纠纷,不存在对该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或者无效宣告请求明显不成立;
  (四)专利已实施,并且未涉及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五)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申报;
  (六)专利未曾获得过江苏省专利项目奖。
  四、评价指标及权重
  (一)发明、实用新型专利
  1.专利质量(25%)。评价:(1)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2)文本质量。
  2.技术先进性(25%)。评价:(1)原创性及重要性;(2)相比当前同类技术的优缺点;(3)专利技术的通用性。
  3.运用及保护措施和成效(35%)。评价:(1)专利运用及保护措施;(2)经济效益及市场份额。
  4.社会效益及发展前景(15%)。评价:(1)社会效益;(2)行业影响力;(3)政策适应性。
  (二)外观设计专利
  1.专利质量(25%)。评价:(1)创新性和工业适用性;(2)文本质量。
  2.设计要点及理念的表达(25%)。评价:(1)设计要点独特性;(2)艺术性及象征性;(3)功能性。
  3.运用及保护措施和成效(35%)。评价:(1)专利运用及保护措施;(2)经济效益及市场份额。
  4.社会效益及发展前景(15%)。评价:(1)社会效益;(2)发展前景。
  五、评选程序
  (一)申报和受理
  由符合申报条件的专利项目的专利权人自行申报。除高校外的其他专利权人将申报材料报送所在地评选工作办公室,高等院校将申报材料报送高校评选工作办公室。在江苏的各省直和中央部属单位应经由所在地评选工作办公室申报。
  1.申报单位应依次提供下列申报材料,附件材料须统一彩色扫描,扫描图片将作为附件上传至申报系统指定位置:
  (1)《江苏省专利项目奖申报书》(见附件1、2);
  (2)专利的授权公告文本;
  (3)专利登记簿副本;
  (4)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需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或省专利信息中心出具的专利评价(检索)报告;
  (5)专利实施后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证明材料;
  (6)相关的外围专利、同族专利的台账,包括专利号、专利名称、申请日期、授权日期、专利权人、法律状态等;
  (7)相关的外围专利、同族专利以及构成专利池或者技术标准的证明材料;
  (8)专利维权的相关材料;
  (9)专利获得的奖励、荣誉等证明材料;
  (10)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1)用于各类媒体宣传的单位简介(200字左右),专利项目介绍(1000字左右)。
  2.申报单位提供上述申报材料,应向所在地(苏州工业园区知识产权局 叶栋)或高校评选工作办公室索取密码,登录江苏省知识产权局网站(),点击“便民服务”栏的“江苏省专利项目奖申报系统”,填写好申报材料后,在线打印1份纸件申报材料报所在地或高校评选工作办公室。
  3.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可以推荐符合江苏省专利项目奖申报条件的高水平专利项目。由专利权人提供有关材料,并填写江苏省专利项目奖申报书,经两名院士出具推荐意见后,直接参评。网上申报时,请先与省知识产权局指定的项目受理中心联系,及时索取密码,纸质申报材料经所属评选办公室统一报省项目受理中心。
  4.申报时间:
  (1)一式一份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园区项目联系人:叶栋;电话:18912634537;地址: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99号苏州纳米城20幢522室。每个申报人须将申报书电子件发送至邮箱:yed@sipac.gov.cn
  (2)苏州市知识产权局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筛,初筛合格后分发系统帐号进行网上申报。

 

苏州工业园区知识产权服务中心
2015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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