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始受理苏州工业园区2016年度第三批知识产权资助的通知

园区各企业、单位、个人:
  苏州工业园区知识产权新政策《关于支持苏州工业园区知识产权工作发展的实施意见》(苏园科〔2016〕9号)已于今年上半年发布,并于2016年4月1日正式实施。现将组织申报新政策期内知识产权资助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苏州工业园区内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及具有园区户籍或身份证的个人。
二、资助范围
  1、中国发明专利授权;
  2、授权公告日在2016年4月1日~2016年7月31日期间。
三、资助奖励标准
  1、 企业被授予发明专利权资助: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按照每件专利5000元进行资助(无论有无代理机构);
  2、个人授权发明资助: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按照每件专利实际授权费(含专利登记费、印花税)进行资助(无论有无代理机构)。
四、申报材料和程序
  1、申报材料
  发明专利授权资助材料:授权证书,官费收据;
  以上材料请盖公司章(或个人签名)上传系统。
  2、申报流程
  申请单位或个人需登陆“苏州工业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的企业服务平台进行网报,流程如下:
  在线申报——园区科技资金版块——选择对应的业务——完善信息并上传所有附件材料(盖公司章)——提交资金申请单——中心和处室审批——财政请款——打印收据——国库下拨——结束
  网上提交入口:http://sme.sipac.gov.cn:9006/epservice/techsub/Apps/portal/index.php?s=/Service/Index/login
  受理时间:2016年9月13日~2016年9月23日

注:新政策资助奖励标准改变,请注意区别;
  新系统上线只需进行网上申请及附件提交,无须到窗口提交纸质材料!
3、业务受理说明
  对于网上电子申报经查询专利号不存在的,请自行确认:
  申报的专利是否真实有效(专利号为标准格式CN************.*);
  申报专利是否有效申报地址为苏州工业园区;
  申报专利第一申请人是否是苏州工业园区单位/个人;
  以上都符合,但专利号仍不存在的,请将发送专利号,专利名称,申请人、有效联系方式、发明专利证书、授权通知书发送邮件到dyy@sipips.org,并在邮件标题注明授权通知书发文日期。
  注意:请勿重复申报,否则后果自负
五、咨询电话:
  邓莹莹 67068035  dyy@sipips.org;
  技术支持电话:400-8696-086

苏州工业园区知识产权局
2016年9月14日

附件:苏州工业园区科知识产权资助-企业端操作说明书
 

附件下载
延伸阅读
根据标签自动聚合以下内容

相关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