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苏州市科技贷款利息(含担保费)、科技保险费补贴的通知
时间节点
根据《关于支持产业创新集群建设的若干政策(试行)》(苏委办发〔2022〕6号)、《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券发展实施意见》(苏府办〔2022〕268号)、《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苏州市科技金融政策兑现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苏州市科技金融计划项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技贷款利息(含担保费)补贴
苏州市市级科技贷款利息(含担保费)补贴用于补助苏州市区科技型企业在实施各级科技计划项目期间,使用银行、经地方金融主管部门审核批准设立的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的科技贷款所发生的贷款利息支出,以及对使用专业担保公司为科技贷款进行担保而产生的担保费用进行补贴。贴息项目采取总额控制和后补助方式。根据申报企业上年度实际支付利息(含担保费)给予最高50%的一次性补贴。重点支持苏州市“独角兽”培育企业、市级“瞪羚计划”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市级以上科技人才计划资助的领军人才企业、首次申报企业。单户企业年度补贴比例最高为企业实际支出的50%,对于苏州市“独角兽”培育企业,单户企业当年度贴息补助总额最高为100万元;对于市级“瞪羚计划”企业,单户企业当年度贴息补助总额最高为50万元;对于其它科技型企业,单户企业当年度贴息补助总额最高30万元。
1.申报对象
企业在苏州市区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成立年限在10年以内(2013年1月1日以后注册)且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不超过1亿元;守法经营、诚实守信、近三年内无严重失信行为;企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在苏州市科技金融生态圈平台完成入库:
(1)经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协会备案认定的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
(2)经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3)高新技术企业;
(4)市级“瞪羚计划”企业;
(5)苏州市“独角兽”培育企业;
(6)获得各级人才计划资助的领军人才企业;
(7)“苏科贷”备选企业库企业;
(8)市科技局认定的其他科技企业。
2.申报条件
(1)科技贷款记录已在苏州市科技金融生态圈平台完成备案。
(2)申请补贴的贷款利息须为企业实施2021年后各级科技项目(含“科贷通”)而使用金融机构贷款所发生的利息(含担保费)。
(3)利息支出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之间。
3.申报流程
采取网上和纸质申报相结合的方式,网上申报与纸质申报内容必须完全一致。
申报单位登录“苏州市科技创新券服务(科技金融)平台”(平台网址:http://joinew.kjj.suzhou.com.cn/),点击“科技金融服务”图标进入,提交科技贷款贴息补贴申请,并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3号窗口。
4.申报要求
(1)申报时间:园区企业于2024年4月20日17:30之前,完成所有网上申报及纸质材料报送。
(2)报送地址: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3号窗口(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二楼)。
(3)申报材料:按照以下顺序书本式装订纸质申报材料,并在封面(网上打印)加盖企业公章,胶装一式一份:
①苏州市科技贷款贴息资金资助申请表(网上打印)。
②项目信息表(网上打印)。
③贷款合同、贷款到账凭证、企业结息汇总表(网上打印)和付息凭证,如有担保费支出的,还应提供担保合同和担保费支付凭证。
④上年度财务报告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⑤科技项目立项文件等。
5.其他事项
落实《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券发展实施意见》(苏府办〔2022〕268号)要求,科技贷款利息(含担保费)补贴项目纳入科技创新券兑付范畴。
二、科技保险费补贴
苏州市科技保险费补贴对苏州市区科技型企业向我市保险机构购买经苏州市科技金融生态圈平台备案的科技保险险种所支出的保险费给予补贴。保费补贴项目采取后补贴方式,实行总额限制和分类补贴,重点支持首次申报的企业。根据申报企业申请的险种给予最高50%的科技保险费补贴,每户企业当年度科技保险费补贴最高30万元。
1.申报对象
企业在苏州市区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守法经营、诚实守信、近三年内无严重失信行为;企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在苏州市科技金融生态圈平台完成入库:
(1)经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协会备案认定的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
(2)经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3)高新技术企业;
(4)市级“瞪羚计划”企业;
(5)苏州市“独角兽”培育企业;
(6)获得各级人才计划资助的领军人才企业;
(7)市科技局认定的其他科技企业。
2.申报条件
(1)科技保险记录已在苏州市科技金融生态圈平台完成备案。
(2)投保险种经认定的产品责任险、产品质量保证保险、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责任保险、高新技术企业关键研发设备保险、高新技术企业高管人员和关键研发人员健康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专利保险等六类险种,以及其他纳入市科技局《关于公布苏州市市级科技保险费补贴项目资金支持的科技保险险种的通知》(苏科高〔2023〕9号)的险种。
(3)本年度科技保险费补贴将对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期间内投保的险种进行补贴。
(4)已获得苏州市科技保险费补贴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3.申报流程
采取网上和纸质申报相结合的方式,网上申报与纸质申报内容必须完全一致。
申报企业登录“苏州市科技创新券服务(科技金融)平台”(平台网址:http://joinew.kjj.suzhou.com.cn/),点击“科技金融服务”图标进入,提交科技保险费补贴申请,并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3号窗口。
4.申报要求
(1)申报时间:园区企业于2024年4月20日17:30之前,完成所有网上申报及纸质材料报送。
(2)报送地址: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3号窗口(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二楼)。
(3)申报材料:按照以下顺序胶印装订纸质申报材料,并在封面(网上打印)加盖申请企业及保险公司业务章,胶装一式一份:
①苏州市科技保险补贴资金申请表(网上打印)。
②科技保险合同和科技保险费发票(盖保险公司业务章),如为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补贴的,应提供贷款合同。
③上年度财务报告。
5.其他事项
落实《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券发展实施意见》(苏府办〔2022〕268号)要求,科技保险费补贴项目纳入科技创新券兑付范畴。
三、咨询电话
1.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服务热线 67068000
金融处 67068701、67068702、67068045
2.苏州市科技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69330073
3.苏州市科学技术局高新技术处 65241083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创新委员会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