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省重点平台企业库入库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节点
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20〕17号)和《江苏省“十四五”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苏政办发〔2021〕34号),强化平台经济重点企业培育,打造一流互联网平台企业,促进全省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就省重点平台企业库入库企业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平台类型
推荐入库的重点平台企业按照经营平台类型分六大类:网络销售类平台、生活服务类平台、社交娱乐类平台、信息资讯类平台、金融服务类平台、计算应用类平台和其他类型平台。原则上,单个平台只能选择一个类型,推荐企业可同时运营多个平台。
二、推荐企业要求
(一)基本条件。企业应在江苏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自主开发的互联网服务平台且已上线持续运营两年以上(含两年),产业领域和经营范围符合我省服务业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具备鲜明的互联网平台型企业特征。
(二)经营管理和技术创新水平。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法人治理结构完善,拥有较为完善的经营管理制度和有效的创新激励机制,重视知识产权管理、质量管理和环境管理,擅于通过现代化资本运作实现价值增值、效益增长,应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不断改进平台的用户体验,建立了较为先进的技术开发和管理体系。
(三)规模效应。平台规模应居省内同行业前列,具有良好的辐射带动效应,2023年度平台企业营业收入(或平台交易额、平台相关业务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且平台相关业务收入合计占企业总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四)持续发展能力。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发展计划,具备较 为完备的创新发展基础条件,创新发展意识较强,平台业态模式具有一定发展前景,形成较强的市场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企业年度研发投入不低于500万元或研发投入强度不低于3%。拥有一支稳定的创新服务团队,重视中高级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平台相关业务从业人员不低于50人(含50人,以缴纳社保为准)。
(五)社会责任。企业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坚持以人为本、诚信守法、优质服务、绿色生态的经营理念,未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符合电子商务、工业互 联网等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合法经营、公平竞争,根据平台业务类型取得相应的ICP(EDI)备案或许可证,有相应的网络和数据安全防护体系(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平台系统安全、信息安全和数据安全的可靠性强。
三、推荐材料
(一)省重点平台企业基本信息。主要包括:企业介绍、股 权结构及融资情况、平台项目基本情况、财务情况、经营管理和研发创新水平、持续发展能力和履行社会责任情况等。
(二)《重点平台企业库入库申请信息表》(见附件)。
(三)企业证明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平台合规运营必要的许可或牌照(ICP、EDI许可证,数据、网络安全等级证书等)、相关资质证明(高新技术企业等资质认证、知识产权清单、品牌认证、资信等级评定证书等)和省级及以上荣誉证明;
2.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和其他证明材料(包括平台交易额、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企业研发投入等);
3.企业依法纳税、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金的佐证材料;
4.纳入统计部门互联网经济统计报表制度统计范围的申报企业请同时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U104表或U201—U210报表(视平台类别提供2023年12月报表)。
上述材料非原件请加盖企业公章。
四、申报方式
1、省平台填报:推荐企业须 通过“江苏省服务业公共服务云平台”(http://49.74.127.35:88/fgwservices/login.html)在线填报申请,审核通过后方可入库。
2、园区系统备案:打开“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企业用户登录——业务征集平台,选择“关于组织开展省重点平台企业库入库推荐工作的通知”点击报名进入填报页面下载模板文件填写后并按照要求上传相关附件。
3、纸质材料报送:申报企业将纸质材料(按顺序编制目录以及页码胶装成册后)一式一份,报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4号窗口(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注:纸质材料中必须从企服中心官网征集系统中打印申报材料索引页,并且胶装在申报材料中最后一页。
4、纸质档材料和系统填报的申报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4月3日,逾期不再受理。友情提示:烦请意向申报单位尽早填报,如因递交过晚导致的材料无法修改补充,后果自行负责。
五、咨询电话
企服中心:67068000、67061013
经发委:6668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