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促进服务业高质量跨越发展的若干意见》(苏园管[2019]82号)的文件精神,经项目申报、初审、财务专项审计、专家评审等必要程序后,决定对苏州亿康医学检验有限公司等项目进行扶持(详见附件1、2),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 月19日至 10月25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均可以书面形式提出。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要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职务职称、联系地址和电话;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原则上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部门:苏州工业园区经济发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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