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苏州市级总部企业年度申报认定和复核奖励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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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11   纸质材料及电子材料提交截止
2022-05-11   纸质材料及电子材料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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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企业:

  根据《苏州市支持总部企业发展实施办法》(苏府规字〔2022〕1号)有关规定,现开展苏州市级总部企业申报认定和年度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认定工作

  (一)申报类型

   分为直接认定总部、分类申请认定总部两类。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要求详见《2022年度苏州市总部企业新增认定和复核奖励申报指引》(见附件2)。

  (三)报送要求

   1、新申请企业除了提交装订成册的纸质文本外,还需登录苏州市发改委网站首页服务业项目申报系统,选择“总部企业申请”,进行网上注册填报,提交电子版材料。

   申报网址:

   2、新申请企业需在园区系统上备案:点击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网站(http://sme.sipac.gov.cn )->登录->企业用户登录。进入业务征集平台-报名任务列表找到“2022年苏州市级总部企业申报认定和年度复核奖励申报”。点击报名进入,点击“我要报名”。下载汇总表填报后上传,同时上传全套申报材料的扫描版。提交以后就可以按系统提示打印收件二维码,做到申报材料最后一页,无需审核。

   3、请新申报单位企业于2022年5月11日前完成线上申报并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一份,胶装订,收件二维码装订至最后一页(如企业自行胶印困难,请联系服务大厅文印室电话 18912790883)。纸质材料请报送至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4号窗口。疫情期间,材料递交请参照企服中心关于当前疫情防控期间业务办理事项的通告:

http://sme.sipac.gov.cn:9006/epservice/techsub/Apps/sme/index.php?s=/Home/Notice/noticeDetail/id/303204

二、年度复核工作

  (一)复核范围

   园区已认定的52家苏州市总部企业(见附件6)。

  (二)复核企业需提供材料

    复核材料要求详见《2022年度苏州市总部企业新增认定和复核奖励申报指引》(见附件2)。

  (三)复核要求

   复核企业须登录苏州市发改委网站首页服务业项目申报系统,选择“总部企业复核”,进行网上填报,无需提供纸质文本。

  填报网址:

三、其他事项

  1、申报企业如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相关申报材料提交进度,须提供有关情况说明并尽快补齐相关资料。

  2、总部申报咨询及网上申报技术支持电话如下:

  企服中心:67068000(热线)、67068037、67068019 sut@sipac.gov.cn

  经发委:66681086          

  园区系统技术支持:4008696086

  苏州市系统技术支持:范文华 18013523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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