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苏州市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标杆企业”的通知
时间节点
各相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的决策部署,全市上下通过“诊断引领、示范带动、服务输出、平台支撑”等一系列举措加快推动“智改数转”工作步伐,涌现出了一批示范标杆企业。为学习标杆、激励典型,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表彰一批“苏州市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标杆企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苏州市注册的制造业企业。
二、评选条件
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方面取得重大成绩,在行业内具有示范性、引领性,处于国内领先水平,近两年没有发生重大安全生产和环保事故,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
1. 获评“灯塔工厂”的企业;
2. 承担过国家智能制造项目的企业;
3. 承担过江苏省智能工厂项目的企业;
4. 获评江苏省示范智能车间的企业;
5. 获评江苏省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的企业;
6. 获评苏州市示范智能工厂的企业。
三、申报流程
申请单位请在6月17日上午(11点30前)前向苏州工业园区企服中心报送申请材料,苏州工业园区经发委将受理申请,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初审。市工信局组织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表彰。
1.电子材料(6月17日上午(11点30前))
通过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企业用户登录——业务征集平台,选择“关于评选“苏州市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标杆企业”的通知”点击报名进入填报页面下载并上传相关附件(和纸质材料保存一致)。
2.线下提交材料(6月17日上午(11点30前))
具体项目内容详见附件1。按下面附件1要求准备材料胶装成册,一式二份送至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4号窗口(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
四、联系电话:
67068000(热线)
67068092(企服二处)
66681044(经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