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江苏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的通知
时间节点
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江苏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认定的通知》(苏知函〔2021〕14号),将组织开展江苏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认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江苏省行政区域内注册或登记,面向全省创新创业主体和社会公众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的社会化信息服务机构,包括高校、科研院所、公共图书馆、科技情报机构、行业组织、产业园区生产力促进中心以及相关市场化服务机构等,均可以申报江苏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
二、申报条件
申报江苏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的服务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有专业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工作团队,配备3名及以上具有一定经验的专职人员及若干兼职人员。
(二)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工作制度健全,具备面向本省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的能力,能够利用知识产权基础信息资源为创新创业主体和社会公众提供免费或低成本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
(三)具有适合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的场地、网络环境、硬件设备、系统软件等基础设施。开展商标信息公共服务的机构,应当能够运用商标基础信息资源、商标数据库和商标信息检索工具等开展商标信息查询、检索、咨询、培训等服务;开展专利信息公共服务的机构,应当能够运用专利基础信息资源、国内外文献资源、专利数据库和专利信息分析工具等开展专利信息查询、检索、咨询、培训等服务;在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等多个知识产权类别上开展信息公共服务的机构,应当能够综合运用知识产权基础信息资源、数据库等开展信息查询、检索、咨询、培训等服务。
三、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一)江苏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申报书(见附件);
(二)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建设发展规划;
(三)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人员有关资格证书材料;
(四)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的情况说明;
(五)相关规章和管理制度;
(六)其他必要的说明材料。
四、有关要求
(一)园区各申报单位请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A4纸打印并胶装)报送至园区企服中心5号窗口(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二楼),电子版(word版及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haoqy@sipac.gov.cn 。
(二)材料递交截止时间:4月8日16点前,逾期不再受理,请确保材料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
(三)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的国家级专利信息传播利用基地、全国专利文献服务网点、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以及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承办和筹建机构等无需申报。
五、咨询电话及联系方式
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热 线67068000
杨思洁67068064
郝倩云67068093
园区科技创新委员会:
韦 伟66681679
苏州市知识产权局:
郭颖洁68150106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创新委员会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