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1年生产性服务业供给能力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
时间节点
为贯彻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核心技术自主化、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有关文件要求,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创新,增强社会化服务对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保障支撑,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服务体系,省工信厅组织2021年生产性服务业供给能力提升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升内容
(一)建设集群服务资源库
1、入库对象。2021年新增入库或年度在建生产性服务平台、工业园区配套生产性服务基地及第三方投资的专业化服务能力提升等重点项目;生产性服务业重点学科带头人、政府引进人才及重点领域战略性工程负责人等专家;为先进制造业集群提供定制化服务的生产性服务业相关技术产品。已入库的机构(项目、专家、产品)无需重复申报。
2、基本条件。符合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分类(2019)》标准,专注服务于先进制造业集群、新技术新基建应用性强、具备一定规模的生产性服务业项目、人才及服务产品。一家企业可同时申报多个项目、专家、产品
(二)培育优秀服务机构
1、培育对象。包括服务型制造公共服务平台、共享制造服务平台、为先进制造业集群提供专业化服务的生产性服务业特色基地(企业)等优秀服务机构。
2、基本条件。符合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分类(2019)》标准,专注服务于先进制造业集群、集聚趋势明显、示范意义强、形成一定规模的平台、基地及企业。
(三)遴选优秀服务方案
1、主要内容。包括引领制造业服务体系创新、协同制造、共享制造系统和面向主导产业全产业链供应链创新等类型解决方案。
2、基本条件。符合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分类(2019)》标准的服务机构,为先进制造业集群定制开发、应用场景多元化、形成一定应用成效的解决方案。
二、申报流程和时间
本项目需同时进行系统申报和书面填报,各类别系统填报和书面申报截止时间一致。
1.系统填报
打开“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企业用户登录——业务征集平台,选择“关于组织2021年生产性服务业供给 能力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按照申报类别,点击报名进入填报页面下载并按照要求上传相关附件。
注:根据数字政府统一认证体系要求,企服平台的用户体系将升级到苏州工业园区统一政务服务认证体系,请未进行一网通办账号注册的企业按照附件1操作流程尽快完成注册认证。
2.书面申报
1)建设集群服务资源库(包含项目、专家、产品三类):请将相关申报材料(详见附件3)按照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并加盖企业公章,于4月20号之前报送,该类别企业只需填写相应表格,无需提供其它附件材料。
2)培育优秀服务机构:请将相关申报材料(详见附件5)按照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并加盖企业公章,于5月21号之前报送。
3)遴选优秀解决方案:请将相关申报材料(详见附件6)按照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并加盖企业公章,于6月18号之前报送。
报送地址: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4号窗口(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
注:纸质材料中必须从企服中心官网征集系统中打印申报材料索引页,并且胶装在申报材料中最后一页。申纸质材料要求签字盖章处,必须盖章签字,复印无效,申报材料需加盖骑缝章。
三、注意事项
1、申报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本材料必须保持一致
2、请意向申报的企业尽早填报,提交过晚将无法对申报材料进行修改补充
3、本项目针对的申报主体是生产性服务业企业, 具体可参考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分类(2019)版
4、申报(二)推荐优秀服务机构和(三)遴选优秀服务方案,必须先申报(一)建设集群服务资源库,尤其是建设集群服务资源库中的服务产品类,服务产品化将作为评审的重要参考。
5、同一个企业申报多个项目,系统和纸质材料以企业为单位合并为一份提交与装订。
四、咨询电话
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67068000、67068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