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总部企业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按照省厅《关于建立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培育库的通知》(苏商资【2021】70号),现开展2021年度省级、园区级总部企业征集工作,请各企业对照通知所列标准,准确填报《园区总部企业培育库推荐表》、《省级外资总部企业培育库推荐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要求

  企业注册在园区,符合产业发展政策, 属于以下情况:

  (1)符合省级跨国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基本条件,当年度准备申报省级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或功能性机构的外资企业。《详见附件1》

  (2)符合区园区综合型总部和功能性机构基本条件,当年度准备申报园区综合型总部或功能性机构的各类企业。《详见附件2》

二、征集流程

  请符合条件的省级跨国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2021年3月25日前填报并回复至zhangchi@sipac.gov.cn,请符合条件的苏州工业园区综合型总部和功能性机构2021年5月31日前填报并回复至zhangchi@sipac.gov.cn,提供现场咨询服务,可提前邮件或电话预约。

三、注意事项

  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材料,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担负主体责任,严禁弄虚作假,如发现不实申报的,将取消后续项目申报资格,并列入失信企业名单。

四、咨询电话

  技术支持:4008696086

  业务咨询电话:

       独墅湖科教创新区 张洁 62602883

       度假区 浦恬梅 69996640

       高贸区 陈淑萍 62878117

       商务区 刘宇 69880319

       园区企服中心  热线:67068000;

  园区企服中心二处:67068037(张老师)、67068019 (苏老师)

  跨国总部 咨询 自贸综合协调局  66680923(周老师)

  园区总部 咨询 园区经发委    66681027(于老师)

苏州工业园区经济发展委员会

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综合协调局(商务局)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1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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