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总部企业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按照省厅《关于建立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培育库的通知》(苏商资【2021】70号),现开展2021年度省级、园区级总部企业征集工作,请各企业对照通知所列标准,准确填报《园区总部企业培育库推荐表》、《省级外资总部企业培育库推荐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要求
企业注册在园区,符合产业发展政策, 属于以下情况:
(1)符合省级跨国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基本条件,当年度准备申报省级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或功能性机构的外资企业。《详见附件1》
(2)符合区园区综合型总部和功能性机构基本条件,当年度准备申报园区综合型总部或功能性机构的各类企业。《详见附件2》
二、征集流程
请符合条件的省级跨国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于2021年3月25日前填报并回复至zhangchi@sipac.gov.cn,请符合条件的苏州工业园区综合型总部和功能性机构于2021年5月31日前填报并回复至zhangchi@sipac.gov.cn,提供现场咨询服务,可提前邮件或电话预约。
三、注意事项
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材料,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担负主体责任,严禁弄虚作假,如发现不实申报的,将取消后续项目申报资格,并列入失信企业名单。
四、咨询电话
技术支持:4008696086
业务咨询电话:
独墅湖科教创新区 张洁 62602883
度假区 浦恬梅 69996640
高贸区 陈淑萍 62878117
商务区 刘宇 69880319
园区企服中心 热线:67068000;
园区企服中心二处:67068037(张老师)、67068019 (苏老师)
跨国总部 咨询 自贸综合协调局 66680923(周老师)
园区总部 咨询 园区经发委 66681027(于老师)
苏州工业园区经济发展委员会
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综合协调局(商务局)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