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苏州工业园区人工智能优秀技术和应用案例的通知
时间节点
各相关单位:
为落实《苏州工业园区关于推动人工智能相关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苏园工〔2017〕26号)以及《园区管委会关于开展人工智能应用创新试验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苏园管〔2019〕62号)相关要求,推动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创新和应用,现组织开展园区人工智能优秀技术和应用案例征集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面向园区内企事业单位,在“人工智能技术和软件研发”、“智能消费相关设备制造”、“人工智能系统产品和服务”三大领域,公开征集人工智能赋能行业发展的优秀技术和典型应用。
二、征集要求
1、申报单位须在苏州工业园区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单位,近三年无严重失信行为,财务会计制度健全;
2、一个申报主体原则上可提交不多于两个案例;
3、申报截止日期:2020年6月10日。
三、申报流程
1、线上申报,申报单位登录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网站(http://sme.sipac.gov.cn/ )——企业用户登录——管理台——业务征集平台—— “苏州工业园区人工智能应用创新试验优秀技术和应用案例征集”,下载模板文件填写后上传,并上传相关附件。
2、科信局对提交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另行组织专家组对申报案例进行评审。经过评选后的优秀案例将进入“苏州工业园区人工智能优秀技术和应用案例库”,通过园区管委会官方渠道向社会各界广泛发布。并呈报相关部门,纳入园区创新产品的备选库,享受相关政策支持。
3、联系方式
企业发展服务中心:67068017、67068015;
科技和信息化局:66681610、66681612。
园区科技和信息化局
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0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