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省政策引导类计划(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计划)项目的通知

时间节点

2020-03-02   系统填报截止
2020-03-17   纸质材料报送截止
2020-03-02   系统填报截止
2020-03-17   纸质材料报送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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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2020年度省政策引导类计划(引进外国人才专项)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目标定位,面向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支持“高精尖缺”外国人才引进。2020年度省政策引导类计划(引进外国人才专项)按照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计划(以下简称“引智计划”)和江苏“外专百人计划”(以下简称“百人计划”)两大类项目组织申报。现将“引智计划”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

  在江苏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可按本通知要求进行申报。

  支持在省科技产业和工程技术创新、前沿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装备研发中引进外国专家和创新团队,支持在环境和生态保护、医药卫生、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等社会发展领域引进的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实践经验丰富的外国专家。重点支持引进具有原始创新能力的科学家和科技领军人才,具有世界眼光和开拓能力的企业家,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的其他各类人才。

二、项目资助

  项目实施期为1年,资助额度每项8万元。

三、申报条件

  引进对象为外籍人才或团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在国际知名企业或国际知名教育、科技、文化、卫生、金融等机构担任中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2. 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单位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3. 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的创新创业人才;

  4. 其他急需紧缺的外籍人才。

四、材料报送

  1.申报单位首先需要完成预征集,路径为:“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登录--企业登录--管理台--业务征集平台—2020年度江苏“引智计划”项目预征集进行征集(企业若从未注册,请先注册企业用户,注册、登录如遇到问题请拨打400-8869-930),选择申报的类别,按要求填写模板并提交。

  2. 申报材料需在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报送(网址:)。项目申报书等相关表格样式可在网上下载。项目申报材料经主管部门网上确认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

  3. 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申报书第一页)、项目信息表(附件1)、项目申报书(附件2)、项目附件审查表(附件3,申报单位填写项目名称、承担单位和附件名称即可)、项目附件材料(附件材料清单请参见附件4)等顺序装订,同时填写项目汇总表(附件5,不需打印及胶装)。纸质材料一式五份(纸质封面,胶装成册)递交至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3号窗口,同时将附件1、2、5电子档发送至jmx@sipac.gov.cn。鉴于当前正值肺炎疫情防控非常时期,为避免或减少疫情扩散和蔓延,给大家提供更便捷、高效的服务,请各位将所有纸质材料邮寄至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3号窗口。

4. 请申报单位于2020年3月2日17:30前在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完成填报并在线提交主管部门审核。由于此项目限额申报,园区将在系统填报完成后组织地方专家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单位请于2020年3月17日17:30前将纸质材料寄送至企业发展服务中心3号窗口(以快递或邮政送达日期为准)。收件人:蒋梦溪  电话:0512-67068030 邮寄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2F 企业发展服务中心3号窗口。

      申报材料纸质版须与网上提交最终版保持基本一致。

五、相关要求

  1. “引智计划”项目的遴选立项,主要评判外国专家人选的个人能力与业绩以及行业地位和影响力,同时考虑依托项目的预期作用与效益以及用人单位的工作平台与配套条件情况。

  2. 附件中的申报书格式仅供参考,最终的上报格式以系统下载为准。目前科技厅在组织软件公司将新版申报书导入系统,届时系统里的申报书格式可能与文件包里的申报书有所不同。

  3. “引智计划”申报系统仅能填写1名专家的“拟聘请专家情况表”。如项目聘请的专家不止1名,建议在系统里填写1名核心专家的情况表,制作纸质申报书时,可提供所有专家的情况表。

  4. 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主管部门均须在项目申报时签署诚信承诺书,明确各自承诺事项和违背相关承诺的责任。

  5.项目申报的相关单位和有关人员要认真落实省科技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苏科计函〔2017〕7号)和《关于严格执行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的通知》(苏科计函〔2017〕479号)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如实填写项目申报材料,严禁项目申报时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伪造材料骗取申报资格等科研不端行为。项目申报单位要切实强化法人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项目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主体责任,严禁虚报项目、虚假出资、虚构事实及联合中介机构包装项目等弄虚作假行为。

六、联系方式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热线 67068000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蒋梦溪 67068030

  地址: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F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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