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省发展改革委生产性服务业百企升级引领工程第五批领军企业的通知
时间节点
各相关企业: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省生产性服务业百企升级引领工程第五批领军企业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苏发改服务发〔2019〕1113号)文件精神,现就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详见《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省生产性服务业百企升级引领工程第五批领军企业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附件1)。
注意:该申报要求高,申报企业的销售规模和盈利能力须稳居省内同行业第一方阵。企业近三年持续盈利,营业收入及利税贡献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二、申报时间
本次申报,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需同步报送。1月8日前必须完成网上申报及纸质材料报送,逾期不候。
三、申报范围和类型
省级生产性服务业领军企业申报范围是在我省科技服务、信息技术服务、金融服务、现代物流、商务服务、服务外包等六大重点服务产业,以及电子商务、节能环保服务、检验检测、售后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品牌和标准化等六个服务业细分领域和行业中行业特色鲜明、龙头带动作用明显、创新创优意识强烈,经引导和培育,有望实现重大行业突破、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产生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的现代服务业企业。企业需明确选择其中一个行业类别进行申报,并相应拟定较完备的创新发展规划和行业示范项目计划,积极开展行业示范活动。
四、申报企业条件
(一)基本条件。企业应在江苏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已持续经营三年以上,产业领域和经营范围符合我省制定的服务业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按照《江苏省生产性服务业百企升级引领工程实施方案》要求,除省属及央直企业外,原则上企业应已列入地方生产性服务业重点企业动态培育库,完成地方前期培育工作,达到前期培育目标。
(二)行业地位和示范性。自主开发或掌握的核心技术、商业模式、创新产品和服务方式在国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拥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市场影响力和品牌知名度,具备较强的行业示范性、带动性及持续增长潜力。注重自主品牌开发和营销管理创新,积极参与服务业标准化建设、运用与推广。
(三)经营管理水平。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法人治理结构完善,拥有较为先进的经营管理理念、较为完善的经营管理制度和有效的创新激励机制,重视知识产权管理、质量管理、环境管理体系建设,擅于通过现代化资本运作实现价值增值、效益增长。
(四)经营管理水平。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法人治理结构完善,拥有较为先进的经营管理理念、较为完善的经营管理制度和有效的创新激励机制,重视知识产权管理、质量管理、环境管理体系建设,擅于通过现代化资本运作实现价值增值、效益增长。
(五)领军计划和持续发展能力。“十三五”期间制定了较为完善的企业发展和行业升级引领规划,实施若千个具有重大行业引领作用和创新价值的行业示范项目。具备较为完备的创新发展体系,服务设施水平和支撑条件居同行业前列。企业管理层具备推动企业创新创优、引领行业共同发展、达成国内乃至国际市场领先地位的强烈愿景和责任担当,拥有一支稳定的人才团队,重视高级管理人才、高技术人才、实用型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形成较强的市场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六)研发能力和自主创新水平。擅于应用网络信息技术和现代经营管理理念,积极推动技术管理和商业模式创新,拓展服务新领域,推出服务新产品,发展服务新业态。技术改造和研发投入强度较高,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新产品销售比重高于行业平均水平,重视研发机构建设、产学研合作。主要从事科技研发活动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原则上应拥有省级以上研发机构,研发活动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原则上应拥有省级以上研发机构,在核心业务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含授权专利、软件专著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
(七)企业文化和社会信誉。拥有良好的企业创新文化,突出服务理念创新、技术创新、自主品牌建设、员工自主创新意识培育等积极导向。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坚持以人为本、诚信守法、优质服务、绿色生态的经营理念,无违法违规记录或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行为。自愿参与我省服务业企业信息采集样本点建设,按要求定期填报重点经营指标、指标预测及相关发展简况,为全省服务业运行分析和决策咨询提供第一手资料。
五、主要支持措施
(一)对入选江苏省生产性服务业百企升级引领工程领军企业,由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对入选企业实施的行业示范项目,有限推荐列入省服务业重大项目;符合条件的,由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给予补助。
(三)引导江苏省服务业专业人才特别贡献奖、现代服务业海内外引才行动计划等专项政策加大对百企升级引领工程的支持力度;面向百企升级引领工程入选企业的高层次管理和技术人才,制定境内外人才培训计划。
六、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主要资质证明(高新技术企业等资质认证、行业资质证明、品牌认证、资信等级评定证书、获国际认证情况、省级以上研发机构认证证书或批准文件等) ;
2、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项目法人近三年年度财务报告和2019年主要财务报表;
3、企业依法纳税、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金的证明材料;
4、由江苏省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服务平台1个月内出具的《江苏省社会法人信用信息查询报告》,可至园区一站式服务中心拉取省市级法人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报告(复印件,办理方式参照:http://credit.sipac.gov.cn/content/qOP.action?cId=1916122&ss=54:6)。
5、与企业开展主营业务及升级引领规划有关的重要业务合同、银行贷款协议;风险资本投入金额及所占股比情况证明(资本验资报告)等;
6、企业获得授权的主要知识产权权属证明(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证书等) ;申报材料中提及的主要荣誉奖项证书;与申报领军企业相关条件有关的其他支撑证明材料。
7、行业示范项目相关证明支撑材料。提供有权主管部门给予该项目的核准或备案文件,或由当地发展改革部门出具的项目实施证明文件;独立的项目可研报告可附页。
以上证明文件为复印件的,均加盖公司公章。
七、申报方式
1、电子材料:申请认定的企业必须分别通过园区平台与省平台进行报名和申报。
(1)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企业用户登录——业务征集平台—关于申报省发展改革委生产性服务业百企升级引领工程第五批领军企业的通知—点击报名进入填报页面下载并上传相关附件(盖章原件请一并扫描上传)。
(2)江苏省政务服务网()“江苏发改委旗舰店”在线填报省生产性服务业百企升级引领工程第五批领军企业申报材料。网上申报技术咨询电话:13770763350。
2、纸质材料:项目申报所需材料A4纸打印、盖章,编写目录并按顺序装订成册,材料封面按照“ΧΧ(公司名称)江苏省生产性服务业百企升级引领工程领军企业(XX类别)”的格式填报,一式三份,交至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服务大厅4号窗口(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二楼)。
八、联系方式:
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服务热线 67068000
业务咨询:67068019、66681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