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省级重点物流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节点

2019-08-02   材料递交
2019-08-02   材料递交
加载更多

各相关企业 :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百项重点任务,进一步推动我省物流业高质量发展,培育壮大我省物流运营主体,促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根据《江苏省重点物流基地和重点物流企业认定办法》(苏物流联〔2006〕2号,附件1),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度省重点物流企业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一)申报范围

  1.智慧物流企业。重点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推动物流组织模式创新,促进货源与车源信息的高效匹配,提高物流运行效率。

  2.冷链物流企业。重点利用冷链技术,满足农产品企业和食品加工企业的冷冻冷藏、冷链运输、低温加工等冷链物流需求。

  3.电商快递物流企业。重点围绕电商快递物流需求,为电子商务企业、网购消费者提供快递运输、自动化分拣、仓配一体化、快递派送等服务。

  4.工业物流企业。重点开展供应链一体化服务,满足制造企业的物料供应、生产喂给与产品销售等物流需求。

(二)申报条件

  在智慧物流、冷链物流、电商快递物流、工业物流等领域,推荐市场影响力大、示范带动作用强的物流企业。具体申报条件见附件1。

二、申报要求

  1.请申报企业仔细阅读附件中的通知,省重点物流企业申报单位应填报《江苏省重点物流企业认定申请表》(如通知中附件2),并按照通知中附件1的要求提供纸质和电子档材料。

  2.纸质材料需胶装,一式三份盖章(纸质材料每一页均需盖章)报送至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5号窗口(园区月亮湾路10号慧湖大厦A座10楼)。

  3.电子档材料请发送至fsd@sipac.gov.cn

三、申报时间

  本次申报截止8月2号下班前,请各企业于8月2号下班前把材料送到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5号窗口(园区月亮湾路10号慧湖大厦A座10楼),并发送电子档材料至邮箱(fsd@sipac.gov.cn)。

  (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可补申报)  

  联系电话:67068000、67068035、67068054、66681044

附件下载
延伸阅读
根据标签自动聚合以下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