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批江苏省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认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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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24   申报截止
2019-06-24   申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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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省商务厅关于开展第十批江苏省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认定工作的通知》(苏商资传〔2019〕266号),现开展第十批省级外资地区总部及功能性机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分为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跨国公司功能性机构两类。

二、申报要求

  详见《关于鼓励跨国公司在我省设立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的意见》(附件1)。

三、申报材料

  详见《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申报材料》(附件2), 注:申报材料中的关键信息如为外文需提供正式翻译件。

四、报送要求

  申报材料按照顺序胶装成册,每页盖章,一式三份,报送至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5号窗口(园区月亮湾路10号慧湖大厦A座10楼)。 其中,《申报企业经营情况信息表》(附件3)电子档发送至邮箱:sut@sipac.gov.cn。

  申报截止日期:2019年6月24日

  咨询电话:67068000、67068019、67068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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