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关于开展苏州市高新技术培育企业2019年度研发后补助资助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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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22   网络填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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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为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创新扶持力度,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根据《苏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现将苏州工业园区关于苏州市高新技术培育企业2019年度研发后补助资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1、纳入2018年度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目前注册地在苏州工业园区范围内的企业。

  2、纳入2017年度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目前注册地在苏州工业园区范围内,且通过2018年度高企认定的企业。

二、园区申报安排

1、网络填报

  企业点击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官网()进入“苏州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已有账号的企业可直接登录系统进行填报,尚未注册账号的企业须在项目系统登记注册,经园区激活后方可填报。企业按要求填写《研发后补助资金申请表》和上传相关附件(企业研发创新绩效报告、企业2018年度研发费用审计报告)并提交。本计划指南申报代码:110101。

  网络填报时间为2019年2月11日-2月22日。请企业切勿集中在最后时间匆忙填报和提交,系统一经关闭不得提交。

2、材料报送

  资助申请书需提交纸质材料及相关附件,装订成册、一式二份。装订顺序为:

  1、承诺书(根据系统模板下载后填写);

  2、研发后补助资金申请表(在线填报,打印带水印版);

  3、企业研发创新绩效报告。

  4、企业2018年度研发费用审计报告(高企口径、研发加计口径均可)。

  纸质材料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2月26日,上述材料报送至园区企业服务发展中心2号窗口。

三、注意事项

  1、对于已入库符合申请研发后补助资助条件的企业,如不申请须作不申请说明,一式二份,单位盖章后报送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沈璟文。

  2、申报企业是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的责任主体,企业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以及资金使用管理作出承诺,严禁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

四、评估和资助

  1、市科技局对完成资助申请的企业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对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评估,纳入资助范围,并根据年度资金预算,对培育期内的入库企业给予研发后补助资助。

  2、根据《苏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实施细则(试行)》(苏科规(2017)2号),苏州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对入库企业研发投入加大后补助扶持力度,对培育期内的入库企业给予最高20 万元的研发投入后补助资助,对在培育期内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入库企业给予最高30 万元的研发投入后补助资助。

四、咨询电话及联系方式

  1、系统咨询

   市科技服务中心信息科 65236208

  2、业务咨询

   园区企业发展服务热线 67068000

   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高嘉昌67068020  张彦  67068046  沈璟文  67068045

   园区科技和信息化局

    邹和成 66681681  

   市科技局高新处  65227947

  3、QQ群

   610332931  SIP国家高企高品群2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和信息化局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2019年1月15日


附件:

  一、资助企业名单

  二、关于开展苏州市高新技术培育企业2018年度研发后补助资助的通知(苏科高〔2019〕2号)

  三、研发后补助资金申请表

  四、企业研发创新绩效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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