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领域)评价工作的通知
时间节点
各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
根据《江苏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苏经信科技〔2010〕1081号),现就2017年省级企业中心的评价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和材料要求。2017年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对象为所有工业领域的省级企业中心。其中,2015年以前(含2015年)认定的省级工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包括: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总结、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数据表(2016年度)及需提供的附件证明材料;2016年认定的省级工业和物流企业技术中心只需报送评价数据表。
二、组织辅导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计划安排一场材料辅导会,具体时间另行安排。请各企业技术中心单位先行准备评价材料。
三、时间节点。
1、纸质材料。请于11月15日前将评价材料(2份)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并按照《评价材料格式》要求的目录顺序胶装订成册,未按要求装订的评价材料将不予受理。
2、电子材料。所有工业领域省中心通过新修订的“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申报评价编报系统V3.0”(“编报系统”请登录 /xwzx/zcfb/bwzc/201710/t20171030_212221.html 下载通知中的附件 具体操作规程参阅软件包中的《使用说明》)软件填报评价数据(注意数据类型选择“评价”),将导出的数据文件(db格式)一并上报。申报单位在上报纸质材料的同时,需要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请登录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网站( http://sme.sipac.gov.cn ),用企业账号登录后,点击“业务征集”,进入“2017年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点击“我要报名”,将数据导出生成的文件(db格式)、评价企业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工作总结和评价数据表电子版(word格式,不含附件证明材料)一并上传并提交。
联系人:
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热线 67068000
姚飞 67068017
殷俊 67068005
园区科信局
王颀 66681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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