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度江苏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乡镇、载体,各企业:

根据苏科计〔2012〕32号文件,《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省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计划项目的通知》工作要求,江苏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启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政策要点:

根据苏园管【2012】19号文件规定(见附件1),对获得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中心、技术中心认定的企业,给予80万元配套奖励。另外,获得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对于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以及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具有重要支撑作用。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2011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R&D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有场所、有人员、有装备、有投入、有特色业务,具有一定的知识产权;

2、申报企业应建有内部研发机构,原则上必须近三年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减免等科技优惠政策(含研发项目已备案的企业);

3、优先支持近年有发明专利的企业申报,优先支持由国家“国家重大人才引进工程”、省“双创人才”计划等高端人才或团队创办的企业申报;

4、重点支持创新领军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外资企业申报的,优先支持进入2012年度上半年大中型工业企业研发机构统计调查的企业。

 

三、申报流程(请企业务必按照相关时间节点开展申报工作):

1、预报名工作:请相关单位务必仔细研究申报条件,登录园区科技项目申报平台报名(http://eservice.sipac.gov.cn/,点击“园区科技企业在线申报平台”,选择“业务申报——科技项目——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点击申报——填写基本信息表——申报”,注意:

(1)新用户需要注册后方能登陆填报;

(2)项目名称填写“江苏省xxxx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例如:“江苏省现代测绘仪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3)计划类别请选择“基础设施计划建设项目”

(4)申请省拨款(万元),填写0,申请市县配套(万元),填写:80。其余数据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填报;

(5)合作单位,填写产学研合作高校或科研机构,没有的,填写“无”,希望政府牵线与高校或科研机构联合共建的,填写“产学研合作需求”;

(6)项目简介请简单描述项目场所、人员、装备、投入、特色业务、知识产权情况即可。备注,请填写“江苏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

(7)预报名工作截止日期:4月26日17:00前。

2、网上正式填报工作:已完成预报名工作的企业,无需等待网上审核通过,即可同步在“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上,填写项目信息表,并按照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格式(编写提纲)(见附件2),正式填报,,注意:

(1)点击“系统登录”,新用户需注册,等待激活后方能登录填报(即日起,园区科技部门会每日定期在线审批注册信息);

(2)企业填报完毕后(含网上附件上传),请尽早电话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线审核;

(3)网上正式填报工作截止日期:5月15日17:00前;

3、纸质材料受理工作:“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网上审核通过后,请企业在线打印项目信息表(有水印)和项目申报书(有水印),统一使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相关附件材料顺序装订成册(红色铜版纸封面,胶装),一式三份,注意:

(1)受理窗口: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3号、4号窗口;

(2)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日期:5月18日17:00前。

 

四、申报辅导会:

园区科技局、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将于近期举行江苏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申报辅导会,具体时间请留意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网站活动专区(http://sme.sipac.gov.cn/szzxqyfw/baoming/index.aspx)。

(1)企业如有融资需求,请与何葭联系67068011,hej@sipac.gov.cn;

(2)企业如有产学研合作需求,请与苏婷联系6706803567068033,sut@sipac.gov.cn;

 

五、联系方式:

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3号窗口:67068032 yf@sipac.gov.cn

4号窗口:67068033 lumk@sipac.gov.cn

殷俊:67068005 yinj@sipac.gov.cn

园区科技局 

李江66680915lij@sipac.gov.cn

 

信息交流QQ群:173051918

 

附件:

1、苏园管【2012】19号文件《关于鼓励大中型工业企业建设研发机构的意见》;

2、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编写提纲(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发展局

苏州工业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201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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