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更名申报的通知

各高新技术企业:

 

高企更名申报采取常年受理,集中申报的方式,已更名企业须要完成更名手续后方可继续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及后继参加复审,请需办理高企更名的企业按照附件要求,将《2012年高企更名汇总表》excel表填写完整回复至sut@sipac.gov.cn并在高企认定网上申报后打印高企名称变更申请书连同附件材料一式三份(需胶装,申报书封面蓝色),连同全套材料电子档交至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4号企业认定窗口,本批次于2012年6月25日截止。

 

注明:已更名并公示的企业无需再提供材料,公示名单见高企认定网:/web/static/catalogs/catalog_16300/16300.html

 

咨询电话:

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热线67068000、企业认定窗口苏婷、陆明康67068033、67068007

园区科技局吴芸芸66680945

信息交流QQ群:17305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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