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苏州市科技发展计划-引进的外资研发机构项目申报的补充通知
各单位:
苏州市科技局已发布《2013年苏州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指南》,现就国际科技合作计划:引进外资研发机构相关申报要求作出补充通知:
一、申报条件
本项目以过去两年内引进的外资研发机构为主体申报,资助额度不超过20万元。
具体要求如下:
1、独立外资研发机构的确认条件:
(1)研究开发的方向应符合国家、省、市的技术政策和产业政策;
(2)研发中心的投资额应不低于200万美元;
(3)有必要的研发经费,其研发经费应占年度总收入的40%以上;
(4)研发机构总人数25名以上,其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人数占机构总人数的比例达40%以上,从事研究开发活动人员人数占机构总人数的比例达70%以上;
(5)有固定的场所和组织机构,先进的实验设备等研发条件;
(6)确认部门规定的其它条件。
2、非独立外资研发机构的确认条件:
(1)研究开发的方向应符合国家、省、市的技术政策和产业政策;
(2)每年投入的研发经费应达到200万元以上,或其研发经费占企业销售收入的5%以上;
(3)研发机构总人数10名以上,其科技人员占企业科技人员总数的比例达20%以上;
(4)有固定的场所和组织机构,必要的实验设备等科研条件。
二、申报要求
1、园区系统报名:请准备申报外资研发机构的单位于4月28日下班前,登录园区科技项目申报平台进行预报名(http://eservice.sipac.gov.cn/),以便园区科技局、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辅导:登录平台——点击“园区科技企业在线申报平台——原申报平台——项目申报——科技项目申报——苏州市级项目——苏州市内外资研发机构”,填写“苏州市内外资研发机构申报表”后点击提交即可。
2、正式申报:企业完成园区系统报名后(无须等待园区审核),请直接登录市科技局网站()进行网上申报,申报类别选择国际科技合作计划-引进外资研发机构。填写项目信息表和申报书(项目名称为研发机构名称,建议以公司名+研发中心的形式命名。项目总投资即研发中心总投资,新增投资即计划再投入的研发中心的资金,总投资=已投资+新增投资);
请于5月3日前同时完成申报材料填写,并通过单位管理员提交至上级主管部门。单位首次登录该系统需要先注册,如果已经注册过,但忘记用户名和密码,请写一份用户名密码遗失声明,留好联系人邮箱并加盖公章传真至67068099,我们会在收到传真后24小时之内处理。
3、材料受理: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将于5月6日-5月8日开始纸质申报材料的受理,请申报人将定稿的申报书、信息表、附件电子档上传至“园区科技企业在线申报平台”,未上传相关材料的项目将不予受理。纸质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照封面、项目信息表(通过项目管理系统下载带“苏州科技”水印的文件后打印)、承诺书、项目申报书(通过项目管理系统下载带“苏州科技”水印的文件后打印)、附件材料顺序装订成册,采用订书钉或书本式装订,切勿用塑料夹。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二份(指南中另有明确要求的除外),封面、信息表、承诺书、申报书需要加盖公章和签字,送至中小企业服务中心3号窗口。
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姚飞6706801713962520518yf@sipac.gov.cn
何葭6706801113915522777hej@sipac.gov.cn
殷俊6706800513962527190yinj@sipac.gov.cn
园区科技发展局:
孙静66680944 sunj@sipa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