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苏州市引进紧缺高层次人才资助办法(试行)》(苏办发[2005]70号)和《苏州市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实施细则(试行)》(苏办发[2011]10号)文件规定,将对2006-2009年度认定的紧缺高层次人才引进资助对象、2010-2012年度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资助对象发放资助经费(以下统称为“市紧缺高层次人才引进资助经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领程序:
本次申领工作分为两部分:
第一部分为市级部分资助经费的申领,主要步骤为:
1.由受资助人所在单位填报《苏州市紧缺高层次人才引进资助经费申领表》(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后交科技园综合服务中心11号窗口(星湖街328号创意产业园A1区)。
申领表填写说明:
(1)单位通信地址:市紧缺办将按照申领表上的用人单位通信地址发送《苏州市紧缺高层次人才资助拨款通知书》,请务必认真填写确切通信地址。
(2)开户银行账号:请填写用人单位开户银行和账号。请务必确保开户银行登记的公司名称与申请表上填写的公司名称是一致的,否则可能会导致经费无法发放。
2.由所在地人社局或行业主管部门,对受资助人年度工作情况、单位匹配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评估后出具意见,统一报市紧缺人才开发工作办公室;
3.市紧缺办对资助人情况进行审核,考核合格后拨付资助款。资助款直接拨付给受资助人所在单位,由单位再拨付给个人,资助款将于11月下旬拨付到单位账号。
第二部分为园区部分资助经费的申领,主要步骤为:
1、网上系统填报:
点击苏州工业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网站原申报平台(http://sme.sipac.gov.cn/)——企业用户登录——苏州工业园区企业网上服务门户——园区科技企业在线申报平台—原申报平台—业务申报——政策兑现——其他补贴申请——选择补贴类型(市紧缺高层次人才(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经费(园区拨付部分))并填写相关基本信息——点击申请。
(1)其中,企业基本信息请填写完整、有效的信息,尤其是开户行和开户账号请仔细核对,以方便资金拨付;
(2)项目基本信息中,项目负责人填写:受资助人才姓名(有多人的写多人名字);
(3)项目简介填写:“2013年度苏州市紧缺高层次人才资助园区配套”即可
(4)申请金额根据附件中“园区配套合计”一栏填写,即同一家企业有多人获得资助的,资助金额合并填写。
2、系统申报完毕后,无需等待中心审核,直接交一张收据至科技园综合服务中心11号窗口(星湖街328号创意产业园A1区),中心将在收到收据后,现场进行系统审核。
收据填写说明:
(1)交款单位: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
(2)收款事由:2013年度苏州市紧缺高层次人才资助园区拨付部分(资助人姓名),如资助人较多,可写人数,但配套金额为0者不计在内。
(3)收款方式:转账
(4)收据背面写上联系人、手机号码、企业开户行、企业银行账号,请确保文字填写清晰,且不影响正面文字内容;
(5)收据上请确认盖好财务专用章;
(6)金额大小写都需填写清楚。
(7)同一家企业有多人获得资助,合开一张收据。
二、业务受理时间:即日起至2013年7月20日
三、业务办理地点:科技园综合服务中心11号窗口(办理请取号)星湖街328号创意产业园A1区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四、其他须知:
资助金额请详见附件,其中:
1、园区拨付部分金额为0的,是国家重大人才引进工程或园区领军,已享受购房补贴,园区就不再重复配套,企业无需申请。
2、园区拨付部分申请时:同一家企业有多人获得资助的,只申请一次,系统申报、收据均合并填写。
3、市区拨付部分申请时:以申请人为单位填写《苏州市紧缺高层次人才引进资助经费申领表》,一人一表,一式两份,企业联系人统一收齐后上交;市级部分申请无须再提交收据至中心。
4、关于资助对象换单位,07-09年认定的不可在新单位继续申领,如果是11年以后认定的,且仍在园区工作,可转到新单位继续申领,但需提供:1、新单位的资质证明文件;2、原单位的退工证明文件;3、与新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4、请新单位出具公函,讲明白(1)**人由**单位到**单位工作,(2)原单位同意调动,办理了合法的手续;(3)**人为**年的紧缺人才资助对象,资助金额**。
5、如果对资金拨付有任何疑问,请来电咨询。
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中心热线67068000
科技园综合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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