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苏州工业园区第四季度知识产权国标认证备案的通知
园区各有关单位:
2016年苏州工业园区第四季度知识产权国标认证备案的相关工作已正式开始,通知如下:
一、备案时间
2016年12月21-23日
二、备案要求
1、2015年度,企业持续开展研发活动,拥有研发经费投入(以企业填写2015年科技部火炬统计调查信息系统的数据为准)
2、历年来企业有3件以上发明专利申请(以目前法律状态有效的实质审查通知书为准)
三、资料提交
请满足上述备案要求的企业填写附件的备案申请表,并将备案申请表打印盖章后于12月23日前提交至苏州工业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5号窗口
联系人:邓莹莹 67068035;陈勐哲 69170000,电子件发送至dyy@sipips.org。
苏州工业园区知识产权局
2016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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