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2013年度江苏省外资研发机构确认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江苏省科技厅已发布组织2013年江苏省外资研发机构确认工作的通知,具体如下:
一、江苏省外资研发机构的确认条件
1、有明确的研究开发方向和具体研发活动,在自然科学相关领域内围绕推进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持续开展研究和开发工作。
2、有必需的研发经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机构,其研发经费达到年度总收入的40%以上;非独立法人(企业内设)的研发机构,其研发经费一般要达到企业销售收入的6%以上。
3、有一定数量的高水平研发人员,并需有外籍专家长期参与研发工作。具有独立法人的研发机构,其研发人员占机构总人数的50%以上;非独立法人(企业内设)的研发机构,其具有相当本科以上学历、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专职研发人员一般要占企业总人数的10%以上。
4、有固定的场所、先进的仪器设备、明确的组织机构和运行章程以及其他必需的研发条件。
5、此次申报的研发机构原则上需已认定为苏州市外资研发机构。
二、优先确认的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优先确认:
1、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为独立法人的外资研发机构;
2、有较大国际影响力的跨国公司在我省设立的一流研发机构(如注册资金1亿美元以上的企业的研发机构、世界500强企业及其他大型跨国公司区域性研发中心等);
3、外商与我省企业、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等联合创办的外资研发机构;
4、常驻江苏从事研发活动的外籍科研人员较多的外资研发机构;
5、主要从事原创性技术研发活动的外资研发机构;
6、积极与我省企业、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合作,开展技术 咨询服务、合作研发、技术转移及产业化活动的外资研发机构。
三、申报材料
申请确认为江苏省外资研发机构,应提交《江苏省外资研发机构确认申请书》,并附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外商(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3、研发机构章程复印件
4、上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
5、研发费用专项报告复印件
6、知识产权情况表
7、研发人员清单
8、场地使用权证明
9、仪器设备清单
10、申请书附件栏所列的其他佐证材料
四、申报程序
1、网上报名:请申报单位12月23日前登陆苏州工业园区企业网上服务门户(http://eservice.sipac.gov.cn/)——园区科技企业在线申报平台——原申报平台——项目申报——科技项目申报——江苏省级项目——江苏省外资研发机构认定,点击小铅笔图标进入并点击申请,填写相关表单并上传“江苏省外资研发机构确认申请书”和“江苏省外资研发机构确认申请汇总表”以及营业执照等附件,并点击申报提交至主管部门(网上填报注意事项:开始和结束时间请统一从2013年12月1日至2015年12月1日,申请省拨款和市县配套都填零);
2、材料审核: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将会对企业材料进行网上在线审核,待审核通过后,会以邮件形式给予通知,请在申请表中留下正确的联系人邮箱,以便我们第一时间通知。如有退回也会在邮件中通知修改。
3、材料提交:待材料审核通过后,请于12月27日前将相关材料按照封面、申请表、附件的顺序装订,由研发机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材料一式二份胶装后送至中小企业服务中心3号窗口。
联系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姚飞67068032、何葭67068011、殷俊67068005
园区科技局孙静 66680944
江苏省科技厅已发布组织2013年江苏省外资研发机构确认工作的通知,具体如下:
一、江苏省外资研发机构的确认条件
1、有明确的研究开发方向和具体研发活动,在自然科学相关领域内围绕推进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持续开展研究和开发工作。
2、有必需的研发经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机构,其研发经费达到年度总收入的40%以上;非独立法人(企业内设)的研发机构,其研发经费一般要达到企业销售收入的6%以上。
3、有一定数量的高水平研发人员,并需有外籍专家长期参与研发工作。具有独立法人的研发机构,其研发人员占机构总人数的50%以上;非独立法人(企业内设)的研发机构,其具有相当本科以上学历、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专职研发人员一般要占企业总人数的10%以上。
4、有固定的场所、先进的仪器设备、明确的组织机构和运行章程以及其他必需的研发条件。
5、此次申报的研发机构原则上需已认定为苏州市外资研发机构。
二、优先确认的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优先确认:
1、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为独立法人的外资研发机构;
2、有较大国际影响力的跨国公司在我省设立的一流研发机构(如注册资金1亿美元以上的企业的研发机构、世界500强企业及其他大型跨国公司区域性研发中心等);
3、外商与我省企业、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等联合创办的外资研发机构;
4、常驻江苏从事研发活动的外籍科研人员较多的外资研发机构;
5、主要从事原创性技术研发活动的外资研发机构;
6、积极与我省企业、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合作,开展技术 咨询服务、合作研发、技术转移及产业化活动的外资研发机构。
三、申报材料
申请确认为江苏省外资研发机构,应提交《江苏省外资研发机构确认申请书》,并附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外商(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3、研发机构章程复印件
4、上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
5、研发费用专项报告复印件
6、知识产权情况表
7、研发人员清单
8、场地使用权证明
9、仪器设备清单
10、申请书附件栏所列的其他佐证材料
四、申报程序
1、网上报名:请申报单位12月23日前登陆苏州工业园区企业网上服务门户(http://eservice.sipac.gov.cn/)——园区科技企业在线申报平台——原申报平台——项目申报——科技项目申报——江苏省级项目——江苏省外资研发机构认定,点击小铅笔图标进入并点击申请,填写相关表单并上传“江苏省外资研发机构确认申请书”和“江苏省外资研发机构确认申请汇总表”以及营业执照等附件,并点击申报提交至主管部门(网上填报注意事项:开始和结束时间请统一从2013年12月1日至2015年12月1日,申请省拨款和市县配套都填零);
2、材料审核: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将会对企业材料进行网上在线审核,待审核通过后,会以邮件形式给予通知,请在申请表中留下正确的联系人邮箱,以便我们第一时间通知。如有退回也会在邮件中通知修改。
3、材料提交:待材料审核通过后,请于12月27日前将相关材料按照封面、申请表、附件的顺序装订,由研发机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材料一式二份胶装后送至中小企业服务中心3号窗口。
联系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姚飞67068032、何葭67068011、殷俊67068005
园区科技局孙静 6668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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