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江苏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苏科计〔2014〕12号文件,《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省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计划项目的通知》工作要求,江苏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启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针对不同的申报对象,本年度分为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科教单位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两类。
二、申报条件:
(一)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1、申报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R&D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有场所、有人员、有装备、有投入、有特色业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2、申报企业须是已认定的苏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如企业还未认定苏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必须在本次申请江苏省工程中心的同时申请苏州市工程技术中心,具体申报流程请参见http://sme.sipac.gov.cn/NewsDeclaration/NewListDetail.aspx?ContentID=12371) ;
3、申报企业应建有企业研发机构,原则上必须近三年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减免等科技优惠政策(含研发项目已备案的企业),并附相关凭证;无法享受相关科技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须出具相关情况说明;
(二)科教单位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申报单位为部省属高校或市属以上科研院所(含转制院所),有一定的工程化开发、试验及中试人员队伍和场地、设备,重点支持有硕士以上学位点的优势学科,近两年横向课题合同额不少于1000万元。
二、申报流程
1、网上填报:在“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上,填写项目信息表,并按照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格式(编写提纲)(见附件),,注意:
(1)点击“系统登录”,新用户需注册,等待激活后方能登录填报(即日起,园区科技部门会每日定期在线审批注册信息);
(2)企业填报完毕后(含网上附件上传),请提交给单位管理员,同时用单位管理员提交至主管部门,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会及时在线审核;
(3)网上截止日期:5月16日17:00前;
2、纸质材料报送:“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网上审核通过后,请企业在线打印项目信息表(有水印)和项目申报书(有水印),统一使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相关附件材料顺序装订成册(胶装),一式三份,注意:
(1)受理窗口: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2号窗口;
(2)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日期:5月23日17:00前。
三、申报辅导会:
园区科技局、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将于近期举行江苏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申报辅导会,具体时间请留意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网站活动专区。
四、联系方式:
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服务热线:67068000
陆明康:67068033 lumk@sipac.gov.cn
姚 飞:67068017 yf@sipac.gov.cn
殷 俊:67068005 yinj@sipac.gov.cn
园区科技局
李 江:66680915 lij@sipac.gov.cn
备注:
2013年认定的苏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请参见:http://sme.sipac.gov.cn/NewsDeclaration/NewListDetail.aspx?ContentID=12108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发展局
苏州工业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201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