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八批苏州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报的通知

各单位:
  第十八批苏州市政府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负责受理工业和软件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企业在我市同行业领域中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行业带动作用。行业领域分工业、物流业和软件业。
  2、企业具备一定的经济技术实力,在行业内具有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创新体系健全、完整,运行有效。
  3、企业具有必要的研究、开发和试验条件,落实相应的研发经费。
  4、企业拥有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队伍,结构合理,技术带头人实践经验丰富,科研水平强。
  5、企业营业收入总额、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和研发人员数四项指标分别不低于2000万、200万、200万和20人。
  6、构建产学研多形式合作的协同创新组织架构。企业至少与一家大专院校或科研院所建立长期的合作机制。
  7、企业近两年内(指申请当年向前推算两年)未发生下列情况之一:
    涉嫌涉税违法已被税务或海关部门立案审查;
    走私行为;
    发生重大产品质量责任事故。
  二、申报要求:
  请根据企业情况填写附件评价数据表和申请报告,工业企业、软件业分别填报相应的评价数据表。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企业优先申报。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
  2014年6月12日17:00前,将申请报告、评价数据表、汇总表发送至 yf@sipac.gov.cn 。纸质材料工业领域一式二份,软件领域一式三份送至中小企业服务中心2号窗口。材料按照封面(自制)、评价数据表、申请报告、附件的顺序胶装订。
  四、联系方式:
    姚飞 67068017 yf@sipac.gov.cn
    殷俊 67068005 yinj@sipa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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