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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请问申报2021年园区博士后购房补贴的补贴标准是?2021-12-21

    回答:
    您好,依据《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园区博士后购房补贴的通知》:
     2016年9月6日之前出站的博士后,购房补贴10万,分5年等额发放。
    2016年9月6日到2020年4月7日之间出站的博士后,出站后直接留在园区工作,购房补贴30万。出站后在园区连续工作满3年后一次性发放。
    2020年4月8日及之后出站的博士后,出站后直接留在园区工作,购房补贴30万,分三年等额发放。
  • 您好,请问申报2021年园区博士后购房补贴需要提供的博士后相关证明材料有哪些?2021-12-21

    回答:
    您好,依据《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园区博士后购房补贴的通知》:
    (1)博士后进站批文;
    (2)博士后证书;
    (3)博士后购房补贴拨付承诺函(需博士后目前工作单位盖章)。
  • 您好,请问申报2021年园区博士后购房补贴的申报对象及条件是?2021-12-21

    回答:
    您好,依据《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园区博士后购房补贴的通知》:
    1、从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及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出站后直接留在园区工作的博士后。
    2、本人在苏州大市范围内有房,且博士后本人需为房产所属权人或共有人。
  • 【领军人才购房补贴】您好,请问领军人才购房补贴申请时间是怎样的?2020-05-08

    回答:
    您好,依据《关于调整领军人才购房补贴流程的通知》
    (三)申请时间
      1、2017年立项的人才,购房补贴在人才到园区工作满三年后一次性拨付;其他年份立项的人才,购房补贴分三次拨付;
      2、首次申请的,常年受理;
      3、每次申请之间至少相隔12个月,期满可自行前来,不再个别通知。
  • 【领军人才购房补贴】您好,请问领军人才购房补贴申请额度是多少?2020-05-08

    回答:
    您好,依据《关于调整领军人才购房补贴流程的通知》
    (二)申请额度
    实际金额以协议为准。
  • 【领军人才购房补贴】您好,请问领军人才购房补贴申请条件是什么?2020-05-08

    回答:
    您好,依据《关于调整领军人才购房补贴流程的通知》
    (一)申请条件
     1、从园区申报入选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人才,并已入选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人才计划;或入选苏州工业园区科技领军人才计划的人才,并已签署协议;
     2、本人在园区购买自住用房;
     3、园区领军创业领军人才需满足:领军企业发展正常;领军企业及领军人才本人实际出资符合要求;
     4、园区领军创新领军人才需满足:领军企业发展正常;人才在岗。
  • 【领军人才购房补贴】您好,请问领军人才购房补贴申请条件是什么?2020-05-08

    回答:
    您好,依据《关于调整领军人才购房补贴流程的通知》
    (一)申请条件
     1、从园区申报入选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人才,并已入选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人才计划;或入选苏州工业园区科技领军人才计划的人才,并已签署协议;
     2、本人在园区购买自住用房;
     3、园区领军创业领军人才需满足:领军企业发展正常;领军企业及领军人才本人实际出资符合要求;
     4、园区领军创新领军人才需满足:领军企业发展正常;人才在岗。
  • 您好,请问申报2019年园区博士后购房补贴需要提供哪些材料?2019-11-14

    回答:
    您好,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园区博士后购房补贴的通知
    二、申报受理
    (三)申报材料
     1、购房相关证明材料
     (1)房产证、土地证或购房合同(如尚未办妥产证);
     (2)购房发票、契税发票;
     2、博士后相关证明材料
     (1)博士后进站批文;
     (2)博士后证书;
     (3)博士后购房补贴拨付承诺函(申报系统内有模板,博士后所在申请单位盖章)。
     3、园区工作相关证明材料
     (1)劳动合同;
     (2)税务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在申报企业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持申请人证件在地税自助办税机上打印);
     (3)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申请人在申报企业的参保证明。
  • 您好,请问2019年园区博士后购房补贴,申报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2019-11-14

    回答:
    您好,2019年园区博士后购房补贴的申报截止时间是11月18日。
  • 您好,请问申报2019年园区博士后购房补贴需要提供哪些材料?2019-11-14

    回答:
    您好,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园区博士后购房补贴的通知
    二、申报受理
    (三)申报材料
     1、购房相关证明材料
     (1)房产证、土地证或购房合同(如尚未办妥产证);
     (2)购房发票、契税发票;
     2、博士后相关证明材料
     (1)博士后进站批文;
     (2)博士后证书;
     (3)博士后购房补贴拨付承诺函(申报系统内有模板,博士后所在申请单位盖章)。
     3、园区工作相关证明材料
     (1)劳动合同;
     (2)税务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在申报企业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持申请人证件在地税自助办税机上打印);
     (3)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申请人在申报企业的参保证明(申请人可登录社保中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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